申请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:
1、提交《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审批表》
2、提交申请人1张正面免冠彩色近照,规格为33mm×48mm。
3、交验身份证件。交验申请人有效居民身份证(未满16周岁的除外)、户口簿原件,并提交复印件。
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交验本人有效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》或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》、定居国外的证明,并提交复印件。
代办的,交验代办人居民身份证件,并提交复印件。
4、交验有效的入台许可证明或经确认能够进入台湾地区的有关证明,并提交复印件。
5、已持有效《往来台湾通行证》的,提交《往来台湾通行证》。
6、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。
7、登记报备的国家工作人员申请前往台湾提交所在工作单位意见。
持国务院台办“赴台批件”人员申请前往台湾,无须提交所在工作单位意见。
(提交复印件的应交验原件,复印件规格统一采用A4纸,以上提交材料均为一份)。
平南县公安局
地址:平丹路1号
电话:0775-7822431
桂平市公安局
地址:人民东路附近
电话:0775-3382351
贵港市公安局港南区分局
地址:江南大道
电话:0775-4328500
办结时限
(一)、法定办结时限:15个工作日;签注法定办结时限:10个工作日
(二)、承诺办结时间:10个工作日;签注承诺办结时限:5个工作日。
收费标准
(1)本式每证30元;卡式每证80元;
(2)一次有效签注15元/项;多次有效签注80元/项。